研发投抵 今年可增列教育训练费用
去年财经两部共同修订「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研究发展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部分条文,新增专门从事研究发展工作全职人员参与研究发展专业知识之教育训练费用,KPMG安侯建业提醒,企业可于今年办理109年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开始适用投资抵减优惠。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投资部会计师叶建郎表示,教育训练费用范围包括师资之钟点费及旅费、受训员工之旅费及缴交训练单位之费用、教材费、保险费、训练期间伙食费及场地费。除自行办理外,亦包括委托办理及联合办理。
营利事业若要适用此租税优惠,需检附教育训练项目明细表、参训人员名册及执行情形等并同其他支出项目之有关文件,先向经济部提交申请资格及研发活动认定,再于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规定格式填报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由稽征机关核定投资抵减税额。
叶建郎提醒,企业配合今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期间展延一个月,其在6月30日前提交相关文件,符合规定者均可申请适用,惟应留意对于教育训练支出投资抵减,应为执行研究发展计划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