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水月津诗社蔡和泉故居修复 月之美术馆增新点

蔡和泉故居修复前样貌。(台南文化局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蔡和泉故居修复后样貌。(台南市文化局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台南市私有老建筑保存持续展现成果,2019年获补助的「盐水月津诗社蔡和泉故居」,近日办理成果会勘,待部分细节改善完成后,建物将提供文化局与盐水区公所无偿使用5年,文化局表示,故居将成为「月之美术馆」展览空间之一,于此呈现月津诗社诗词意境

市府文化局表示,本建物约建于1920年,基本上传统建筑样式,但正身中间的正厅两层楼则为比较特别的形式,另有融合部分日治时期特色,例如正立面白色釉面砖二楼阳台造型日式便所与床组等。

盐水区公所指出,蔡和泉是日治时期有名气的汉学老师,1920年代起就发表不少诗词作品,现在月津港灯节常用来发想的「月津八景」便是蔡和泉先生创作,能够将其故居修复完成、成为月之美术馆展馆之一,更显相得益彰。

屋主蔡英敏先生(蔡和泉孙子)表示,虽然成年外出工作后,便搬离故居,但对于从小与阿公在此的生活记忆犹新,一直希望这样一栋有故事的故居能够重获新生,并将过去地方文学发展脉络于此推广。

文化局指出,本案获文化部最高核定补助411万4703元、台南市增额补助125万2000元,总计部门补助536万6703元的修复经费申请人需自行负担223万6704元,而且还愿意提供公部门无偿使用5年,相当难能可贵。

文化局表示,「文化部私有老建筑保存再生计划」在「建物整修」、「修复技术培力教育推广」等类别的最高补助上限皆可达总经费50%;为鼓励有心修复老建筑的屋主或使用人,及有心办理相关推广活动者,市府特地加码补助上限最高20%,补助额度最高可达7成,且有相对更完善的辅导与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