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案開庭 更審範圍讓高院頭大
杨蕙如藉日本关西机场事件率网军污蔑驻日本大阪办事处,案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高院昨开庭。记者叶信菉/摄影
宪法法庭诸多判决,例如对公然侮辱采限缩性合宪解释、判死刑合宪但设八道「关卡」,后续实务如何处理,都让许多基层法官「头大」。
高院更审昨开庭,法官黄绍纮询问检察官、被告审理范围?杨蕙如与蔡福明主张,他们是裁判及法规范宪法审查声请人,宪法法庭判侮辱职务罪违宪,发回更审应无罪;检察官詹美铃认为,案件发回,应回复到一审上诉阶段,一审判两人犯侮辱职务罪、侮辱公署罪,侮辱公务员罪部分不另为无罪谕知,都应纳为审理范围。
检察官认为被告上诉无理,被告律师团则指检察官肯认宪法法庭判决,又说被告上诉无理,希望有更多阐释才利答辩。法官表示,本案看起来要审的是「全部发回」而非针对哪部分发回,请双方再表示意见,下月十九日续行准备程序。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燕子强台重创关西,九月六日PTT有网友贴文批驻日代表处没协助,不久出现「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关资讯」贴文,文章内容替时任驻日代表谢长廷说项,斥责大阪办事处「烂到不行」,被查出是蔡所写。
杨、蔡被判刑定谳后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认为,侮辱公务员罪应限于对公务员当场侮辱、目的是妨害公务且足以影响公务员执行公务;杨犯的侮辱职务罪,属「对事不对人」言论,用刑罚制裁的寒蝉效应比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还大,公然侮辱职务的言论不会对公务执行产生明显、立即妨害,就算只处以罚金刑,也违反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判侮辱职务罪违宪且自今年五月廿四日宣判日失效。杨与蔡有罪判决废弃、发回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