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再放宽 新增屠宰工作转中阶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规定再放宽,3月15日起新增中阶技术屠宰工作,另也放宽三等亲雇主可聘中阶看护。(本报系资料照)

劳动部今(13)日再修正放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规定,并自3月15日生效,新增中阶技术屠宰工作,并将制造业及屠宰业企业自办训练课程80小时增列为技术资格之一,试用新规定者计1700名。另外也放宽三等亲雇主可聘中阶看护。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表示,屠宰业开放移工已有6年,为了留用资深屠宰业移工转任中阶技术人力, 经农委会与劳动部会商,考量肉品消费需求及设立屠宰场数量逐年增加,以及提升屠宰场自主卫生管理与国产肉品国际竞争力,需有具备屠宰技术的中阶人力,因此新增移工可转任中阶技术屠宰工作。

劳发署指出,经农委会认定的屠宰业雇主, 可聘雇工作年资最高已达6年且取得屠宰专业证照或训练课程的资深移工,并转任中阶技术人力,约有100多家屠宰场及1700名移工可适用新规定。

另外,企业实务上为了提升员工技能,多会自主办理训练课程,例如每年办理职业安全卫生训练或是机台操作认证训练等,经经济部及劳动部共商,本次也放宽制造业及屠宰业企业自办训练课程增列为技术资格之一, 制造业及屠宰业雇主聘雇同一移工达3年以上,参加雇主自办产业升级转型相关专门知识、技术训练课程达80小时以上,就可符合企业自训的技术资格条件。

劳发署另表示,原规定曾工作11.5年已出国的看护移工再回台转任中阶看护,限制只能由原来的雇主申请,但原雇主可能因为已亡故或其他原因无法或不愿再担任雇主,为兼顾被看护者的照顾需求及人道考量,本次也放宽被看护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及三亲等内旁系血亲,可以雇用曾工作11.5年已出国的中阶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