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 7千人获准

劳动部积极鼓励国内雇主可将现有所聘雇符合资格的优秀资深移工申请转任或于聘期届满后聘雇为中阶技术人力,这些资深移工转任中阶技术人力后,没有在台工作年限限制、雇主无须再缴纳就业安定费、转任后移工名额可再弹性运用,目前已有2,964名产业移工转任中阶技术人力。

为积极协助产业类雇主留用优秀资深移工,劳动部今年3月15日再放宽修正相关规定,新增中阶技术屠宰工作,使屠宰业雇主得以留用资深移工转任中阶技术人力;另外放宽制造业及屠宰业企业自办训练课程增列为技术资格之一,制造业及屠宰业雇主聘雇同一移工达三年以上,参加雇主自办产业升级转型相关专门知识、技术训练课程达80小时以上,就可符合技术条件资格。

同时,也放宽雇主聘雇中阶技术工作总人数的计算方式,新增若产业性质特殊且经劳动部跨部会会商同意的雇主或产业,可自聘雇外国人力不能超过聘雇总员工人数50%规定中,排除不计入已经许可聘雇的白领专技人士的人数,这样也可以增加雇主可以雇用的中阶技术人力。

劳动部说明,雇主原聘雇的外籍家庭看护工符合条件者,同样也可以申请转任为中阶技术人力,目前已经有4,055人由雇主提出申请并获准。劳动部解释,只要在台工作期间只要连续达六年或累计达11年六个月以上,每月总薪资达新台币2万4,000元,可经由聘雇满三年的雇主自评外籍家庭看护工口语表达能力符合沟通要求及接受20小时补充训练,或每月总薪资达新台币2万6,000元以上,可免除口语表达等技术条件,就可由雇主申请转任为中阶技术家庭看护工,继续照顾家中的失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