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流程简化 鼓励雇主补人力缺口

发展署开放产业类雇主申请聘雇中阶技术人力行业(发展署提供/简立欣台北传真)

为让有一定年资的移工继续留台贡献所长,劳动部去年4月30日起实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今年10月修法简化申办流程,包括简化应备文件及延长应备文件效期,鼓励雇主将移工申请转任,或于聘期届满后聘雇为「中阶技术人力」。

台南市一家成立50多年的全球大型汽车零件制造公司,陆续将厂内现有聘雇或曾聘雇已返国,总计逾20名优秀资深移工申请转任为「中阶技术人力」。雇主表示,该公司全球布局完整,除了本国员工以外,也聘雇不少移工,但因大环境、少子化等因素不易招募人才;且原本需花4至5年训练移工独立作业,也因为在台年限而被迫期满离境,部分资深移工更因此提早去其他国家发展。对于政府积极推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政策,该公司给予极高度评价;该公司转任中阶技术人力的阿苏更现身说法表示,被公司选为转任「中阶技术人力」,感到非常荣幸。

劳动部发展署表示,9月起劳动部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务中心」,提供单一窗口及专人协助雇主加速取得中阶技术人力聘雇许可。详见「留用外国中阶技术工作人力计划资讯专页(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或电洽服务中心(02)8995-6000、免付费1955劳工咨询申诉专线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务中心」(03)659-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