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500移工成为中阶技术人力 年限下修再放宽

为解国国内人才短缺,行政院日前通过「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允许雇主可为在台湾满6年以上或届满年限移工,并符合技术、薪资等门槛就能取得中阶技术人力资格。(报系资料照)

为解国国内人才短缺,行政院日前通过「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允许雇主可为在台湾满6年以上或届满年限移工,并符合技术、薪资等门槛就能取得中阶技术人力资格,但实务上没有雇主愿愿意聘用届满的移工,因此近日修正相关法令,把届满年限下修为在台工作期间累计达11年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成为中阶技术人力。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副组长庄国良说,实务上外国人在台工作期间,会因为转换雇主或其他因素,导致工作期间中断或出国,使在台湾的工作期间无法累计达就业服务法的工作年限,因此修正「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及「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 至第十一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把年限下修至11年6个月,并满足其他要件,就可以转换成中阶技术人力。

如某从事制造工作外国人,累计在台工作期间将届满12年时,或从事家庭看护工作外国人累计在台工作期间将届满14年时,常因无新雇主承接而出国,且各来源国仅输出賸余工作期间超过6个月以上外国人。

据统计,截至10月9日为止,共收到931个中阶技术人力申请案,共核准417人,包括产业类321件、社福类96件。庄国良表示,未核准多数原因为文件不齐全,包括求才证明、技术证明等,提醒雇主申请成为中阶技术人力仍要检附相关文件。

至于部分届满年限但人在海外的移工,取得技术认证仍有难度,庄国良说,社福类移工可以透过线上课程取得语言认证,至于产业移工的确难度较高,建议雇主不如直接把薪资提升至3万5000元以上就可以免附技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