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帮闺蜜买验孕棒遭告通奸 竟要元配放手死心

▲已婚男帮买验孕棒,遭妻子通奸获不起诉确定。(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已婚的高姓男子,日前帮未婚生子白姓闺蜜购买验孕棒,但被高男妻子发现。妻子发现白女最后还产下儿子,怀疑是丈夫蓝田种玉,怒对丈夫、白女提告妨害家庭。但士林地检署以查无实证为由,做出不起诉处分元配再议,高检署审理后,认为士检调查并无缺失,驳回元配再议确定。

据了解,高男与妻子虽结婚多年,但双方间早已没有感情,高男早有意离婚;妻子虽尽力挽回,但丈夫却不愿延续婚姻。本案发生在去年,妻子在丈夫的发票中,意外发现有张购买验孕棒的发票,仔细调查后,查出丈夫竟是帮某位白姓闺蜜购买,白女事后还产下一子。

妻子质问丈夫,没想到丈夫毫不辩解,竟回传LINE给妻子:「验小孩DNA只是让妳知道孩子是谁啊」、「如果小孩是我的我希望妳可以放手。」妻子认为丈夫偷吃又不认错,怒告2人通奸;士林地检署调查期间,妻子还要求检方对白女验小孩的DNA,但因妻子并非民法非婚生子女之诉的当事人,检方无权强迫验DNA,因此无法得知小孩的生父

而检方传唤被告2人,丈夫主张,与白女为好友关系,白女的孩子是与前男友所生,他因为很喜欢小孩,曾向白女提说愿意当孩子的爹;至于跟妻子说验小孩DNA之类的事情,主要是希望妻子死心,别误会还有复合的希望。丈夫强调,绝无与白女发生性关系。至于白女应讯时,也主张孩子是与前男友所生,与高男间并无性关系;还说当时因为身体不舒服,才委托高男购买验孕棒,2人间绝对清白。

士检检察官调查后,因无法确认孩子生父为谁,再加上回推白女怀孕期间,确实仍与前男友交往。因此在无法排除小孩生父有可能为前男友时,又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证明高男与白女间确实发生性关系,士检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妻子不服,向高检署再议,高检署认为士检调查完备,妻子的再议无理由,驳回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