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圆方前董座行贿 李全教诽谤二审判30日定谳

▲前台南市议长全教妨害名誉遭判拘役30日定谳。(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县议长李全教,与上柜公司圆方创新前董事长徐翊铭爆发投资纠纷,闹上法院。而李全教在一次开庭时,当庭说徐翊铭行贿,徐自诉诽谤,一审处李全教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李上诉二审,高院27日驳回李的上诉,维持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定谳。

本案源于李全教成立的元裾公司,与徐翊铭在2010年合资成立子公司「神去村」、「神去山」,欲打造新竹竹东「神去村度假中心」,两人因这起投资案翻脸。李全教认为徐翊铭借由减资、增资、擅自转卖等方式,侵吞元裾公司持有的神去山股权,导致元裾公司损失18亿余元,因此提出告诉,检方侦办后,2015年以背信等罪嫌,对徐提起公诉。

而李徐二人间还衍生多起官司,徐控告李涉嫌恐吓勒索4.3亿元,但检方对李作出不起诉处分。另外徐也控告李涉嫌以人头取得神去山公司名下不动产,新竹地检署日前已依伪造文书罪嫌将李全教提起公诉。

本案亦为衍生官司之一部,去年4月间,新竹地院开庭审理两人间的官司时,李在庭上说出「出现一个路人乙,叫做徐翊铭,回头来告我伪造文书. . 最后我要补充,告我的人是一个诈欺背信的惯犯,他是一个身上背了很多案件的人,我本人完全没有前科,他为什么这么多案子老是可以脱手,是因为他惯于使用行贿的手法」,徐因此提出告诉。

一审新竹地院判处李全教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李上诉二审,高院审理期间,李指称曾经听过检察官斥责徐翊铭行贿,所以声请传唤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谢奇出庭作证

高院27日二审宣判,高院依照李所指称的2015年5月、7月的两个时间点,勘验检察官侦查庭的录音录影光碟,发现李根本没有到庭,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当时亦未传唤李到庭,故李指称听到检察官斥责徐,高院认为不是事实,李诽谤有罪。从而,高院驳回李的上诉,维持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