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太撩!鲜肉献处后发现亏大了 冤喊:说有性病,她还扑上来   

小佑竟对大他32岁的阿秀产生性趣,与阿秀展开激情床战,壮烈的献出了自己处男之身。(示意图/PEXELS)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49岁熟女「尬上」17岁小鲜肉,激情过后小鲜肉越想越吃亏,要求熟女阿姨拿钱出来赔,熟女阿姨却找来18岁鲜肉助阵,2人都向警察表示,「自己才是被性侵的那个」,17岁小鲜肉甚至以「我有性病」作为借口,但仍逃不了熟女阿姨的魔爪检方经2人对话发现,熟女阿姨明显对小鲜肉撩拨,虽性行为的认知虽不同,不过因没有其他积极证证据佐证,因此认定2人妨害性自主罪嫌不足。

49岁的阿秀(化名)在网路BeeTalk认识了17岁高三男小佑(化名),2人在网路一回生二回熟,还经常相约到夜市逛街,阿秀在line里也尺度大开,与小佑进行跨越年龄的性暗示,小佑经不起阿秀言语间的挑逗,竟对大他32岁的阿秀产生性趣。2018年6月晚上10点,小佑独自到阿秀租屋处,「慷慨赴义」与阿秀展开激情床战,壮烈的献出了自己处男之身,为了记录下这一刻,小佑还用手机拍下阿秀激情享受时的画面

▲小佑说以「我有性病」拒绝,但对方却扑到他身上「硬要」,虽然心裡觉得很恶心,但还是勉强「从了」,整个性行为才几分钟而已。(示意图/pixabay)

榨光的少年小佑,回家越想越不对,认为自己「亏大了」,6月底line了阿秀的裸照,要求阿秀拿出1、2万元做为赔偿费。隔日「面交」时,阿秀却找来18岁的郑姓网友助阵,趁小佑拿钱时,拔下他的车钥匙,小佑以为对方要对他不利,吓得逃跑。不过,阿秀也不是省油的灯隔天马上到警局控告小佑强制性交、妨害秘密、恐吓取财。

小佑却向警方爆料当晚被阿秀强夺处男之身,他控诉阿秀一直不断的玩弄他的下体,实在没办法,只好「从了」,之后2人谈判时,阿秀却找来郑男拔掉机车钥匙,不让他骑车离开,所以他也反控阿秀及郑男分别涉强制猥亵、诬告、强制罪嫌。

面对「鲜肉」小佑指控强迫一事,阿秀也有话要说,她表示,自己才是被强迫嘿咻的人,自己才是「被裤子」的受害者,阿秀说,当时挣扎了十几分钟,对方还是硬要跟她炒饭。

小佑说,有跟对方說,「我有性病」,不想做,但是对方却扑到他身上「硬要」,自己反抗不了,虽然心裡觉得很恶心,但还是勉强「从了」,整个性行为才几分钟而已,结束后自己就去洗澡,再滑一下手机就離开了。

检方调查发现,2人line对话纪录中,阿秀有不少「撩男」对话,6月清晨阿秀曾line:「你今天只是为了看我的裸体而來的吗?」、「你敢看吗?」等语,小佑:「敢阿」、「哈哈哈,真的要让我实际看哦?」,阿秀:「來來來你來阿」、 「就不信你敢」。

不过事发之后,小佑的line中却改变了态度,「……你这样猥亵我,让我觉得非常恶心」,阿秀:「好像是你强迫的不是我」、「我可没有强迫你」。小佑:「又换个說词了,你真的很会骗= =」、「你說我一个青少年,怎么会跟你= =」,阿秀:「是你强迫脱我裤子又不是我自己脱」。

检方认为,对话中显见阿秀利用言语挑逗小佑到她租屋处,不过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认知却不同,不过因没有其他积极证证据佐证,因此认定2人妨害性自主罪嫌不足。

检警勘验小佑拍的裸照中发现,阿秀当时仰躺着,以双手挡住私密处,还看向镜头,与偷拍者不同,因此认定照片并非偷拍。另恐吓取财未遂部份,检方发现2人line对话,阿秀:「不用拿这种照片來威胁人」,小佑:「我怎么威胁?是想让你受到一点报应,你那样猥亵我,让我觉得非常恶心」。

阿秀也向检警表示,「其实我也不太鸟他,只是怕他将照片外泄,因此我朋友才将他约出來并要他将照片交出來」,因此难以认定阿秀因小佑的言词感到害怕,难以构成恐吓取财。至于强制、诬告部份,检警调查认定阿秀及郑男无犯罪事实,且当时阿秀将钥匙交给警方,因此认定阿秀、郑男均犯罪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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