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全联手殴死病患 保全:伤者死前还跟我讲话

中兴医院前保全廖男棕衣者)、郑男灰衣),因殴死病患遭判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中兴院区,前年发生保全联手殴死病患事件廖姓、郑姓2名保全因不满病患闹事,把病患拖到楼梯间,抓头撞墙致死。2人一审均遭被依「伤害致死罪」重判7年多刑期,案经上诉,二审19日仍将2人分别判刑7年10月与7年4月。但2人仍否认犯罪,说被打的伤者还曾与他们对话,不是被他们打死。

判决指出,遭判刑的廖姓、郑姓2名保全,与另一名胡姓保全,均为医院约聘雇人员。2016年5月6日中午1时许,李姓病患因疥疮至中兴院区皮肤科就诊完要离去,因向社工询问可否多领一些药膏情绪激动、说话大声,3名保全上前关切沟通无效后,竟联手把病患拖行到男厕内,关门痛殴,导致病患头、手瘀报警

2星期后,另名刘姓病患因腹痛酒精导致之急性胰脏炎,被救护车送进急诊室,但治疗还没结束,刘男就跑出医院。过了3分钟,刘男又自行返回医院大门,并躺卧在大厅中。3名保全获报前往处理,以轮椅将刘男推出院外结果刘男又走回医院。

3名保全再获报前往处理刘男,为了吓阻刘男再回到医院,3人将刘男带到楼梯间围殴,抓刘男的头撞墙,廖、郑见刘当场昏厥、口鼻出血,但却没将他送医,而是再次把人放到轮椅上推出院区,丢包在院外。最后刘男因颅内出血,半小时后就死在医院外。检警依据监视器画面逮捕3名保全,并依照伤害致人于死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廖姓、郑姓2名保全犯下「伤害致死罪」,分别处7年10月与7年4月;另外3名保全均犯「剥夺行动自由罪」,均判刑6月。案经上诉,廖姓、郑姓2名保全否认犯罪,辩称没有殴打病患。但高院仍根据监视器画面,认定2人有罪,19日驳回上诉,再度依「伤害致死罪」判刑;另外3人「剥夺行动自由罪」撤销,均依照「伤害罪」分别判刑,另因胡姓保全与被害人和解,宣告缓刑2年。「伤害致死罪」仍可上诉。

廖姓、郑姓2名保全听到宣判后,表示不服气,仍会上诉。廖姓保全更说,「伤者还跟我讲话」,怎么可能被殴成重伤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