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盯不動產「貸後管理」

市场传出银行房贷满水位、申贷变困难,金管会调查后,决定严格控管银行法72-2条「后门条款」的贷后管理,内部讨论后,规划在8月底前发函银行业者,要求加强贷后管理,包括项目设备必须符合申贷用途,否则将被金管会盯上。

新青安房贷爆量,市场传出银行「限贷令」,金管会银行局局长庄琇媛昨(16)日指出,银行法72-2条规定的三成上限,目前在26%到27%间,换言之未出现所谓爆满情况。

庄琇媛表示,对于所谓立委谈的「后门条款」,银行局确实已通盘检讨,但目前的排除项目都有非常明确定义。

例如学校、医院等,且厂房可以视为重要生产要素,不属于银行法72-2条里需设限范围,才会排除。

但金管会通盘检讨后,认为银行必须注意排除项目的贷后管理,以及资金流向是否符合当初目的,也就是当初申贷目的若为兴建医院或厂房设备,后来却变成出租,就不符合资金用途,最快8月底前将发函给银行业者要求加强贷后管理。

根据现行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之和的30%,但排除以上项目,被立委认为金管会放水「开后门」。

对此.金管会银行局在通盘检讨后,决议维持排除部分项目,包括公私立各级学校、医疗机构、政府厅舍、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会住宅、厂房、都更、危老等,总计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