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会不动产2次金检 抓到炒房团向同银行贷款

金管会联手央行等各部会打炒房,2020年底选定10家银行及3家票券公司,办理首波不动产专案金检。由于房市涨势及热度未减,去年底再度选定10家银行、7家信合社及3家票券公司,启动第二波不动产授信专案金检。

其中,金管会在首波专案金检时,发现有投资客利用投资理财课程,诱导民众组成炒房团,并以拉擡买卖契约、人头户买卖、虚伪收入证明、代书居中协助金流提取及还款等4大手法,向一家中型民营银行融资近3亿元。

而金管会在今年3月底完成第二次专案金检后,发现主要涉有2大缺失。首先,发现2大炒房团向同一家中型民营银行的2家不同分行融资炒房,涉及户数24户、贷款金额1.45亿元,购买房型多为套房、地点集中于新北、桃园等北部地区。

检查局副局长张子敏表示,此次投资客和手法与先前的「零元炒房团」手法类似,也有短期拉擡行情、借周转金作为购屋资金等情况。其中,有贷款者房贷占收入达逾9成,明显高于一般可负担范围,也有炒房团成员利用ATM替借户还款或提款,以规避资金流向追踪。

张子敏表示,此次发现该银行有2家分行涉及融资给炒房团,户数达24户、贷款金额1.45亿元,未能落实5P审慎授信原则、授信管理明显有缺失,将约谈该银行负责人,了解防范投资客炒房的内控机制、且应订定更严谨,并请内部稽核检视所有分行是否有类似情况。

其次,此次金检发现部分金融机构违反央行及金管会规定,2家违反法人不得有宽限期规定,仍承作短期担保放款。4家违反核贷成数控管规定,放行借户透过关系人借周转金。2家在建商没动工下,未依规定保留1成动工款。1家未在1年调整期内收回新、旧贷规定差额,2家违反银行法72-2条的不动产限额控管规定,4家风险权数计提不足。

其余缺失包括:借户在短期内频繁买卖房地产,未确实查明实际购屋用途、仍以自住条件核予高成数贷款。对没有征取土地兴建计划者,却核予长年期购地贷款。对于一再展延未推案销售的建商,未确实了解久未销售及去化缓慢原因。对未依计划兴建厂房者一再展延,未依原批覆条件控管,核准展延时又调整利率等作业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