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限贷令惹民怨 金管会:银行房贷无满水位问题

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的3成,俗称为银行不动产放款「天条」,且银行多会自行设定更严格的内部预警水位,多以28%为警戒线。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说明,不动产贷款天数较长,但银行吸收存款或发债资金相对属短期性质,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的立法目的,除了不希望银行放款过度集中于不动产授信,从另一层面看来也控管银行流动比率。

童政彰指出,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是从「比率」角度控管,银行可动态调整分子与分母。近3年全体银行存款规模增加近11兆元、平均每个月增加3000亿元,因此银行会进行动态控管,并无房贷濒临「满水位」或「额度已满」概念。

而根据银行局校准银行申报资料后的最新统计,截至2024年7月底,除了土银及输银外的36家国银,分子的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为14.79兆元、月增0.08兆元,分母的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55.85兆元、月增0.58兆元。

据此规定设算,截至7月底银行不动产放款平均比率降至26.47%、月减0.15个百分点。其中,逾29%的银行连2月挂蛋,介于28~29%区间的银行有5家、介于27~28%者达7家,26~27%有9家、25~26%则有2家。

对于立委建议国银海外分行不动产可不计入72条之2规定,释出更多房贷承作空间。童政彰则认为,国银的国内与国外分行采合并监理,符合国际监理规范,会综合考量国内稳定与房贷业务办理情形后,进一步审慎研议立委建议,但目前暂不考虑修法调整。

对于近期民众房贷申购卡关,童政彰坦言确实陆续接获民众申诉,将进一步了解,对于相关个案也会转个别银行、请其尽速处理。金管会的监理重点在于督促银行落实客户尽职调查,若确认为无自用住宅民众的购屋需求,银行在信用分配上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