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误戴角膜溃烂 北市严格执行需医师处方笺才卖

记者翁嬿婷/台北报导

「隐形眼镜如果配戴不当,严重可能会造成角膜溃疡影响视力,甚至失明。」因此台北市卫生局16日主动邀请连锁药粧店、超商、眼镜商业同业公会等召开隐形眼镜管理规范座谈会,决定开始严格落实「民众须提供6个月内有效医师处方笺,才能购买隐形眼镜的规定」,否则将依违反消保法规定,开罚违规业者6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

食品药物管理处技正林益祥表示,买隐形眼镜得出示医师处方笺,是行之有年的法令规定,因现行隐形眼镜属第二等级或第三等级列管医疗器材,装配隐形眼镜视同医療行为,必须先经眼科医师检查并验光,民众持处方购买、使用。

台北市卫生局近来就频频接获民众、议员反映有业者未请民众出示处方笺即贩售隐形眼镜,因此主动邀请台北市实体连锁药粧店业者、三大超商、医疗器材商业同业公会、眼镜商业同业公会、网路平台业者等,召开隐形眼镜管理规范座谈会,达成共识

▲买隐形眼镜得出示处方签,否则最多可罚业者150万。

林益祥说,隐形眼镜如果配戴不当,严重可能会造成角膜溃疡影响视力,甚至失明,隐形眼镜也未开放网路贩售,但实际消费型态,民众、业者多半不知道这一回事。因此与会业者及公会均达成加强宣导「民众须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医师处方笺,始得贩卖隐形眼镜」的共识;台北市卫生局强调,即日起1个月宣导期过后,就会严格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