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产业群聚事件 劳动部修改移工指引
劳动部长许铭春21日宣布,为促使聘有移工的雇主加强落实防疫工作,劳动部已修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雇主聘雇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项」,明定下列雇主应办理措施及建议事项。
首先,疫情期间雇主应办理措施,包括:第一,移工的工作区及生活区应分舱分流,同产线移工应住宿于同一地点;第二,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区域应依照移工住宿楼层分时段使用。第三,雇主应每天进行移工健康监测及记录移工出入足迹、接触史与是否群聚等资料。第四,雇主应备有快筛、PCR阳性移工的1人1室隔离空间等。
其次,疫情期间建议雇主办理事项,包括调整产线人员间距,或运用宿舍闲置空间,增加移工居住面积,以保持社交距离;协助移工购买物品,减少移工外出需求;针对有症状的移工尽速安排筛检,并于结果出来前预防安排居住1人1室等。
许铭春表示,基于近期苗栗县有电子厂移工群聚感染案件,劳动部再强化移工工作及生活住宿管理,明定部分指引内容具有强制性质,后续将配合法规修正,要求雇主落实防疫措施,避免发生防疫破口。雇主在疫情期间,未依指引规范妥善办理,将视情节轻重,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9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
此外,许铭春提到,违规情节重大者,将再针对聘雇移工名额予以废止或不予许可。另雇主如委托仲介公司办理移工生活照顾,因仲介公司未善尽受任事务,违反防疫措施,将依仲介公司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罚锾。
许铭春说,劳动部已偕同地方政府分阶段开始访查全台移工宿舍,对于先前待改善的雇主,将于近期办理复查,并依新修正的指引要求雇主改善。另外,针对违反指引规定的企业雇主,将再与经济部、科技部合作辅导,加强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