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购屋团还有李佳芬闺密!高美兰怒资料何来:颜色不对就得被公开鞭尸?

记者洪靖宜/高雄报导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被爆出失业期间买下北市南港7200万豪宅周刊更爆当时跟李佳芬一起买房的「贵妇团」包括现任高雄市观光局主秘美兰;对此高美兰今(6日)未现身公开场合,只透过声明回应「将资料外泄以遂行政治目的机关,才是应该受到大众检视的!那些广大无辜的受迫害者,应如何申冤?」

▲高雄市观光局主秘高美兰。(图/资料照)

被爆与李佳芬一起买豪宅,身为李佳芬闺蜜也是高市府观光局主秘高美兰,并无现身回应,他透过声明指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人民财产交易的自由。但是,所有的交易纪录自应受个人资料保护法之保障。她反问资料从何来,特别是韩国瑜那户,既未有法律程序,也没有过户,为什么周刊可以有资料?是谁提供的?房子也是先生购买,周刊为何可以直接从海量的法律文件中,知道这户就是本人?这一切资料是由哪个单位提供?权力是否有介入?」

▲高雄市观光局主秘高美兰被指出是李佳芬闺蜜。(图/资料照)

高美兰指出「台肥案是预售屋,没想到品质出了极大状况,目前单是本建案官司就有十几件,但台肥用极不光明手段片面解约,苛扣本户15%违约金,又一手与我们谈交屋,另一手把房子丢给仲介贩售,逼使我们只好采取法律诉讼争取权益一审法官判决双方解约不合法,必须完成交屋,讵料,台肥又在与我们交涉的过程中把房子卖了!事实上,台肥该建案交屋迄今已数年,都还没有和管委会完成点交,正是因为品质问题及拒绝沟通的老大心态,请问,中华民国的法律难道连购屋人最起码的权力都无法保障了?」 她提到「用自己打拼的钱置产,难道有罪吗?本人的财产并不是担任公职后突然巨幅增加,自应受社会公评,但一件多年前的财产交易,又是合法交易,实不应被抹黑批判至此。个人资料保护法到底是保护谁?是不是只要颜色不对、立场不对,就可以把对手的资料公开,让社会大众公开鞭尸?」她痛批「在整件事情上,将资料外泄以遂行政治目的的机关,才是应该受到大众检视的!如果任由这样的手段继续下去,今天我会受到这样违法公平待遇,改天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同样遭遇!包含手持正义权柄的各位媒体先进!我甚且因为担任公职而有机会说明,试问,那些广大无辜的受迫害者,应如何申冤?」

她也引述马丁.路德.金的话「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过度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