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交部修法「2岁以下幼童」须坐后向式安全座椅 最快109年实施

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交通部27日预告修正小型车附载幼童安全乘坐实施及宣导办法」第四条及第十四条草案原本规定1岁以下或体重未达10公斤幼童,应安置于车辆后座婴儿卧床后向幼童用座椅上,并予以束缚定位,现在修改为2岁以下幼童;年龄逾2岁至4岁以下,且体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的幼童,需优先选用后向式幼童用座椅,最快109年实施。

▲保护幼童乘车安全,2岁以下幼童将强制坐后向式安全座椅。(图/记者李毓康摄)

现行条文规定,年龄在1岁以下或体重未达10公斤幼童,搭乘小客车时应安置于车辆后座的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年龄逾1岁至4岁以下,且体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应坐于车辆后座的幼童用座椅。

交通部修法将规定改为,年龄在2岁以下幼童,应安置于车辆后座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年龄逾2岁至4岁以下,且体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者,应坐于车辆后座幼童用座椅,并优先选用后向式幼童用座椅为宜。

交通部表示,包含美国儿科医学会在内,许多国内外研究皆认为,车辆发生事故时,后向式乘坐的安全性高于前向 式75%,衡酌国际趋势产业现况修改国家标准 CNS11497「车用儿童保护装置」规定,为条文妥适完备并兼顾国际规范,因此有修正的必要。

删除乘坐后向式安全座椅的体重规定部分,交通部表示,体重限制是民国90年5月29日订定发布的,当时以1岁或10公斤作为区分,但考量现在幼童发育更为快速,且体重逾10公斤仍可乘坐在后向式安全座椅,因此删除体重规定,2岁以下都应该规定,许多国家例如美国也都朝这个方向前进。

交通部表示,从27日起预告2个月,等预告期满还会再广泛收集外界意见,再来开会确定实施时间,后续还需行政作业时间,像是透过宣导体系向外界宣导,实施日期将待标检局制定产品相关规格检测的实施日期,预计最快109、110年才会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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