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禁蒙面法》首例被控! 2人提堂逾百人「戴口罩」等候旁听
《禁蒙面法》于5日零时零分正式生效,引发香港多区示威抗议,警方5日凌晨在蓝田启田道,拘捕一名18岁男子及一名38岁女子,2人均暂被控「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案件今(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今天早上9点多时,法院外已有逾百人等候入庭旁听,当中不少人穿上黑色衣装及戴上口罩。
▲林郑月娥4日率司局长召开记者会,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图/翻摄自香港电台直播)
据《东网》报导,警方指出,5日凌晨发现有人在蓝田启田道,非法集结及用杂物设置路障,企图堵塞马路,随后于现场拘捕一名18岁男子及一名38岁女子,带署扣查后,两人暂被控合共一项「非法集结」及各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
此案引发大批港人关注,今天早上9点多时,法院外已有逾百人在庭外排队取号码牌,等候入庭旁听,当中不少人穿上黑色衣装及戴上口罩。
▲6日的香港街头。(图/路透)
不过,在港府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后,香港各区连续3天发生示威抗议,当中不少人戴上口罩。先是4日下午,大批民众占据中环马路,使用障碍物挡住隧道等,超市的民生物资被横扫一空,随后5、6日更是爆发多起警民冲突,有警员遭示威者扔汽油弹,亦有14岁抗议民众被警方子弹射中大腿。
提堂为刑事案件交予法庭处理的第一步,如控方已完备控罪书 (Charge Sheet) 及案情最要 (Summary of Facts),一般便会要求法庭听取答辩 (Take Plea),即询问被告人会否认罪。
▼有记者头部着火。(图/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