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史上首例!收2000万贪立委苏震清等4人抗告失败 继续收押禁见!

记者刘昌松罗志华台北报导

震惊各界的立委集体收贿事件全案检方调查法院裁定后,目前重要关键被告累计共3人交保、8人羁押禁见,台北地院7日接获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以及苏震清办公室主任学洋抗告状,并送交高等法院审理。稍早结果出炉,高院裁定驳回4人抗告,继续收押禁见,且本案不得再抗告。

▲由左至右分别为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国民党立委陈超明、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图/记者刘昌松摄、记者游宗桦摄、翻摄廖国栋脸书)

高院理由摘要:

一、由检察官羁押声请书所载证据,足认苏震清、廖国栋、余学洋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陈超明涉犯同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疑均属重大。依客观社会通念合理判断,已足认被告4人均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

二、李恒隆疑自不详管道获悉检调发觉其可能有犯嫌,与苏震清谋议,由苏震清开立支票予李恒隆,作为双方主张借贷关系之证据。

苏震清于本案执行搜索前几日,就其收受李恒隆款项相关细节事项,在其办公室询问其刘○瑜及余学洋,与同案被告就部分重要案情供述互核不符。廖国栋亦就收受装有现金黑色手提袋过程,与同案被告等及证人为不同供述。

且被告等人均有避重就轻、或称不知情及相互推诿卸责之情,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复为现任立法委员,余学洋则为苏震清之立法院办公室主任等情。

综观上情,高院认为,依据检察官所提出之卷证,已足认被告4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有羁押之必要,检察官就羁押之要件所举事证已达释明之程度。被告等抗告,均无理由,应予驳回。

检方分别针对「SOGO案」、「阳明山土地变更案」进行调查,发现前太流公司董座李恒隆,涉嫌自2013年起,长期行贿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陈唐山、徐永明等5名立委,透过修法、举行公听会、施压经济部官员方式,抢夺SOGO百货经营权;而立委赵正宇涉嫌收贿替殡葬业者向官员施压,变更阳明山私地的土地地目

稍早苏震清、廖国栋、余学洋、陈超明4人抗告结果出炉,高院裁定驳回抗告,继续收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