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纾困补助懒人包!18万人「可领1万元」 各县市申请资格一览表大公开
行政院 4日公布扩大纾困方案,阁揆苏贞昌宣布,针对未加保的劳工、农渔民加发补助金,有排富条件,包含收入低于各地最低生活费2倍,每户发1万元现金,5月6日起开放申请,预估18万人受惠。卫福部也公布扩大方案的计算公式、申请资格、审核标准表以及各地区最低生活费情形等,进一步说明申请流程。
因应疫情冲击,行政院4日宣布扩大纾困方案,针对举广告牌、卖玉兰花、流动摊贩、个人接案等「无保工作者」,将放宽急难救助标准,每户发放1万元,不过有排富条件。对此,卫福部稍晚召开记者会详细说明申请流程与条件,次长苏丽琼表示,急难纾困审核标准以109年1至4月总收入为准,将放宽到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费2倍,即可拿到1万元现金。
▲「1万元补助」18万人受惠!各县市申请资格一览表。(图/卫福部)
根据卫福部公布的「各地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情形」对照表显示,非6都县市为1万2388元,台北市为1万7005元,新北市1万5500元,桃园市1万5281元,台中市1万4596元,台南市1万2388元,高雄市1万3099元,金门县、连江县1万1648元。
卫福部举例,假设林先生一家三口申请扩大方案,他109年1至4月总收入13万6000元,除以4个月,家户月平均收入为3万4000元,4月30日户内所有人存款余额加总(家户总存款)为50万元,家户内每人存款免纳入计算数15万元x家户人口3人=45万元,那么3万4000元加上50万元,减45万元,除以3人,林先生家户每人每月生活费2万8000元,那么就符合台北市审核金额标准(1.5倍至2倍)。
●4项申请资格: 1.原有工作,因疫情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含虽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减少),致家庭生计受困。2.未加入军、公、教、劳、农保等社会保险。3.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纾困相关补助、补贴或津贴。4.依家户存款(家户内每人存款15万元免纳入计算)及收入总额,计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为当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申请方式:民众填具申请书暨个案认定表,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迳送受理窗口。
●发给金额:符合资格者,由公所发给急难纾困金1万元,并以每户1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