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配息1.9元 独董持保留意见
电梯大厂永大(1507)董事会7日决议股利政策,拟派发1.9元现金股息,以7日收盘价60.2元计算,现金殖利率约3.2%,不过永大独董陈丽秀表示保留意见,认为配息太低,建议至少应发放每股2元。
去年在宝佳方面董事会席次优势下,股利政策由原先提案的现金2.1元加码至2.2元,过去认为因疫情因素不明朗、应降低配息、维持较高现金水位的日立,在去年下半年以来陆续买进永大股权,持股逾51%,日前通过解任宝佳方面所支持的独董陈世洋、并取得永大董事会席次优势及经营导主导权后,董事会决议配息1.9元,以去年永大EPS3.2元计算,配息率约59%。
永大指出,去年每股税后净利3.2元中,若考虑到实际本业的利益虽有大幅恢复,但仍处于历年表现的中档,所以董事会决议通过配息率接近六成的1.9元现金股息。
不过对于股利政策,仍有独董表示保留意见,永大独董、伟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陈丽秀认为,就小股东投资角度观察,此次股息及红利每股现金1.9元,稍嫌不足,据了解永大公司可动用的累积资金应属充裕,因尚欠缺具体扩展计划,建议至少发放每股现金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