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条款11月底上路 银行董总兼职限制变严

银行局主任秘书陈妍沂。(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永丰董事何寿川,兼任永丰余旗下的YFY Global公司董事,虽然他澄清非董事长,但该公司董事成员只有他一人。金管会今天(21日)宣布,金控跟银行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兼任非金融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包括董事、总裁执行长顾问等「职责相当之人」。草案即日起预告60天,最快11月底上路,也被外界视为永丰条款的上路!

银行局主任秘书陈妍沂表示,过去规定金控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兼任非金融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但银行的规定却不一致,因此将银行的规范改成跟金控一致。法规修正后,金控跟银行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得担任其他非金融事业(包含纸上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与「职责相当之人」。

陈妍沂强调,所谓「职责相当之人」是将以事实认定,不管职称是总裁、顾问、执行长、董事、副董等,只要做的是非金融机构董事长跟总经理的工作范畴,也就是担任实际执行业务的最高主管,且是常态性的状态,就算认定违法

而针对现任的金控与银行董事长、总经理,陈妍沂表示,会着手调查,但因为非金融机构不在金管会管辖范畴,只能先请业者调查,之后会就调查结果评估,了解兼任非金融机构的任期、兼任状况,若金管会认为有监理上的疑虑,就会要求该金融机构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