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82小萝莉拍裸照还带上床 台大研究生被起诉
台大医学院医疗器材与医疗影像所研究生林和骏,去年涉嫌以威胁、诱骗的方式骗取82名少女裸照,甚至以约外拍的名义,诱拐未成年萝莉上床。台北地检署11日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及《刑法》与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起诉。
警方前年11月间接获多名少女报案,指称遭男网友以裸照威胁网交,并要求提供自拍裸照影片,否则就要在网路公开之前的裸照;调查后,锁定涉有重嫌的林和骏,警方持搜索票前往住所搜查,当场在电脑、随身碟、手机内查扣多达120G包括国小、国中、高中等未成年少女的裸照和裸露影片,还发现林嫌将收录的照片整理的井然有序,每位少女都依姓名、年龄、学校、身材评语、日期进行分类,存放在特定的资料夹内。
林和骏现年23岁,毕业于慈济科技大学,去年甫推甄上台大医疗器材与医学影像研究所,前途一片看好,在脸书上经常贴出阳光的出外照,自称是「有猫一切安好」的猫奴,看似优秀的人生却被爆出长期驻足Beetalk、Line、脸书等通讯软体,利用假头像假扮俊男、同侪及少女的身分,向被害人索取裸照,并表示只是「互相欣赏身体」,实际上却是拿网路上下载的裸照传给对方「以假换真」。
据调查,只要少女传了第一张照片,林嫌就会以公开裸照胁迫少女继续传裸照供他欣赏,此外林嫌看到面容姣好的萝莉还以外拍为由,诱拐未成年少女上床。面对各方哗然,当时林嫌在移送过程中还喃喃自语,「这个社会不会给犯错的人第二次机会,可不可以判我死刑。」
▲当时林和骏5万元交保,离去时开心露齿笑。(图/记者季相儒摄)
承办检察官认定,林和骏诱骗至少82名少女拍裸照,涉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规定,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也调查出林嫌以公布裸照的手法,触犯同法条「违反本人意愿的方法拍摄裸照」,可处7年以上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