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大生车祸谈和解 超扯检察官!竟问「跟我做爱」抵赔偿
检察官车祸竟问女大生「跟我做爱」抵赔偿,惩戒判决出炉。(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陈立儒去年(2023年)与一名女大生发生车祸,他在讨论和解过程中,却屡次向女大生表示:「我没有要跟你拿钱,你跟我做爱」、「这条路有很多旅馆啊」抵付赔偿金,被监察院弹劾后,惩戒法院职务法庭今天(27日)判决罚款3个月俸给,可上诉。
监察院弹劾指控,陈立儒检察官在2023年5月21日与性骚扰申诉人在台北市万华区发生行车事故纠纷,陈检察官身为司法人员,于遭申诉人机车碰撞,且双方针对赔偿方式讨论未果情形下,未循报警等正当管道处理该纠纷,却向申诉人性骚骚。
陈男说「所以我没有要跟你要钱,你跟我做爱就好…要不要?」、「对…所以我没有要跟你拿钱,你跟我做爱。」、「对对对…所以我的意思是说,你如果愿意跟我做爱,你就不用给我钱,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没有18…」、「没有,这条路有很多旅馆啊」等语。
陈男在接受监察院调查时,坦承当天确有情绪性发言,并有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之情事,虽双方嗣经台北市政府调解成立,但监察院认为他职司司法人员,于遭逢行车纠纷之际未能谨言慎行、妥适处理,反而以显含有性或性意涵之言语骚扰申诉人,致申诉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实不可取,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