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屋缺工延期 消保官:建商无权解约

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说,建商无权以延迟完工对购屋者主张解除契约,若有做解约行为,将依违反消保法开罚。(罗浚滨摄)

国内疫情爆发后,缺工短料问题,让新竹县房价持续飙涨,有些建商通知购屋民众还无法取得使用执照,让消费者投诉建商意图解约,再以高价转售。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指出,预售屋定型化契约只有消费者可解约,建商没有权利主张解约,若有建商解约,将依违反消保法开罚。

国内疫情使营建业建筑成本增加3成,新竹县2年前卖1300万的预售屋,目前都飙到2000万以上,多要在今年交屋,有的建商因缺工短料无法如期拿到使用执照,以县府「可自动延长竣工期1年」的公文发通知书给购屋消费者,引发购屋者质疑建商意图解约,再以高价转售。

因按预售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卖方在拿到使用执照6个月内要交屋,如逾期1日要按房地价款的万分之5,做为买方迟延金。有购屋者以1200万房子每日迟延金才6000元,1个月18万元,若建商故意解约转卖2000万元,就能净赚600多万元。

消保官靳邦忠指出,被投诉的建案竹北市有2件,宝山和湖口各1件,宝山建案还被消费者投诉到行政院,但经调查后,消费者的疑虑应属臆测。

靳邦忠说,县府是针对疫情发生后,申报开工中的建案,无须经由申报程序,得延期峻工期限1年,建照和杂照的建筑期限展期,是「行政管理」层面,不代表「民事契约」也要一起调整。

靳邦忠说,若建案延期完工3个月,只有消费者可以解约,这是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建商无权解约,如果建商解约即违反预售屋定型化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依消保法56条之1可以连续处罚,并请被投诉业者陈述意见。

吴姓知名建商说,2年多前在宝山盖4百多户预售屋,当时售价1千多万元,疫情发生后原物料都涨,只能概括承受,完全没有在房价涨势中获利,目前建案结构已完成,因2月以来持续下雨,房子外墙无法贴磁砖,造成使用执照取得延长,因此通知购屋者见谅。

吴姓建商指出,他销售的预售屋不做换约转卖,让人从中逃漏税,也不可能解约,会配合消保官向同业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