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屋有瑕疵如何处理?消保官说话了…5%保留款成关键

▲不少民众会购买预售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不少人努力工作存钱,就是为了有个自己的家。而预售屋与现成的房屋相比,有着许多的不同,法律上有规定预售屋的「交屋款」款项买方权利在自备款的部分保留5%的交屋保留款,若遇上房屋有瑕疵,这笔款项将成为保障住户权利不受侵害的防线

内政部公布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买卖双方进行房屋验收时,由卖方提供验收单,若发现房屋有瑕疵,应纪录在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完成」修缮。

而在修缮期间内,买方有权利在自备款的部分保留5%,作为交屋保留款,在确定完成修缮、双方复验合格后支付。不过,有的建商只将3到5万元当作交屋尾款,这时候住户的权益该如何主张

▲若民众购买预售屋,但交屋时与理想中的房子有落差,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示意图/取自Pakutaso)

根据《591房屋交易》报导,若建商采用的定型化契约违反内政部公布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主管机关能够对违反规定的部分要求限期改善,若时间到了还是没有更正,将裁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行政罚锾。

行政院消保会的消保官王德明指出,若签约完成后,住户发现建商的合约不符规定,可到地方政府、消保单位进行检举,或直接跟建商反应、协调。他提到,通常住户向建商反映后,对方可能会透过延长房屋保固、赠送赠品方式补偿,以平息风波

此外,王德明说,住户在签约前,应将建商提供的合约与内政部的定型化契约进行比较,在签约的当下与建商反应,如果建商态度强硬,住户可以选择不签约,以避免后续争议,若是成功签了合约,那么除非有一定程度的瑕疵,否则不能解约。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有关验收的规定。(图/行政院消保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