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建商預售屋契約 消保處提醒總價細節

行政院消保处26日公布契约调查结果,提醒消费者注意签约时要逐条检查,还享有至少5天的审阅期。(Photo by 吕翔禾/台湾醒报)

【台湾醒报记者吕翔禾台北报导】

「预售屋契约违规样态多以停车位未标示清楚、契约总价与审阅期为主,请民众与建商留意!」行政院消保处26日公布预售屋契约调查,在50个契约、750项次中,有22项次不合规定,散见于13个建案中。消保处提醒,预售屋契约应记载事项包括房地标示、契约总价、审阅期与验收等款项,民众购屋时需多留意。

停车位应标高度

消保处咨议陈世元表示,他们在112年9月至12月,针对全台50个预售屋契约进行调查,每个契约应记载事项各15项、共750项中,有22项不合格,不合格率2.9%,相关内容散见于13个建案中。他指出,调查发现主要在「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契约总价」、「验收」等项目有违规。

陈世元举例说,有建商未记载停车位「性质」、「位置」、「形式」与「高度」;契约总价方面,有些契约书尽填写总价,并未分别填写「土地价款」与「房屋价款」,还有出现各价款加总与总价不一致的状况;有契约审阅期不足法定的5天,还有人在签约前就缴签约金:另外,交屋保留款需要房地总价5%,建商不得自定验收标准。

应逐点核对契约

「建商需要按照『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拟定契约,不得隐瞒重要消费资讯!」陈世元提醒,若有违规,可由县市政府依照《平均地权条例》开罚,此波调查已经开罚120万元。

另外,他建议消费者,购买预售屋前先到实价登录网站确认建案契约备查状况、逐点核对契约内容是否与定型化契约相符,若不合规定可拒绝签约,并向主管机关检举。

消保处副处长陈星宏举例,有建商自订验收标准,包括以硬物轻敲磁砖5处,超过3处有空心就要修复,难道2处就不用修?或是规定「墙面油漆以站在1公尺的距离检查」,难道消费者不能靠近墙面检查?他呼吁消费者针对这些不合理、有利于建商的条件要特别注意,是违反《消保法》的平等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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