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会提预售屋履约五大建言

预售屋相关信托余额

避免烂尾楼、强化预售屋保障机制,信托公会在金融总会「金融白皮书」中提出五大建言,向内政部争取在履约保证事项加注,建商因建案所收取的预收款,只能专款专用在建造费用,不能用在代销公司的管销费用等用途,据了解,内政部已有所回应,今年将积极研拟强化机制。

因缺工缺料、营建成本飙涨,去年就开始爆出有建商无力收尾,放任建案成「烂尾楼」,近日更惊见北市烂尾楼连环爆,预售屋履约保证机制「不动产开发信托」、「价金信托」改革问题再浮出台面。。

据信托公会统计,近五年与预售屋有关的信托余额连年攀升,从2019年的8,973亿元,成长至今年第二季的1.44兆元。承作前五大银行为土地银行、兆丰银行、合库银行、第一银行、华南银行。

尽管预售屋履约担保机制施行迄今已逾十年,买家以为「履约担保」机制中有「不动产开发信托」及「价金信托」就有保障。银行业者指出,实际上常发现,现行法规并未要求建商要严格执行信托「专款专用」,导致建商房子还没盖好就用光预收款,甚至拿兴建款,挪用在预售屋代销公司的管销费用,导致履约担保机制形同虚设。

信托公会建议订定明确可动支「买方所缴价金」专户时点,为预售屋信托价金把关。包括于建物取得使用执照前、建物完成全部楼板申报前(约占整体工程进度6成),都不得动支;应保留一定成数金额在建物取得使用执照前不予动用等。

信托公会提出五大建议,希望强化预售屋履约担保机制,一是预售屋买卖价金除收取的订金外,限制由买方直接汇付至信托帐户;二是建置预售屋资讯统一平台,优化买方查询机制,增加买方通知事项;三是建议不动产开发信托中「买方所缴价金」专户的动支项目,以「有关工程款交付、缴纳各项税费及工程所需费用」为限,以避免被建商拿去花在管理销售、建筑师、设计费,建商未开工即倒闭。

四是建议订定明确可动支「买方所缴价金」专户的时点,以提升「买方所缴价金」专户的保障功能;五是建议应将「买方所缴价金」设置独立的子帐户,与其他兴建资金之信托专户相区隔,以利针对「买方所缴价金」专户之动用范围可与其他兴建资金为不同的规范,强化买方所缴价金的控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