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会前主委谢晓星遭控「选秘书像选妃」 监院弹劾4大理由曝光
监察院6日通过监察委员叶大华(右)、王美玉(左)所提,对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弹劾案,并于今日公开说明弹劾案由与相关细节。(黄婉婷摄)
立法院本月底将完成「性平三法」修正,焦点放在权势性骚,正值修法前夕,监察院6日通过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所提,对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弹劾案;查案监委17日公开说明弹劾谢晓星的4大理由,分别为工作职场霸凌、性别歧视、敌意环境性别骚扰及防疫规定,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谢晓星案自去年10月4月报导揭露后,谢自请调查,行政院随即组专案小组调查,事隔3日,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申请自动调查,1月11日行政院调查报告出炉,并将其免职;监察院今日也公开说明弹劾案由与相关细节。
叶大华指出,弹劾谢晓星的4大理由分别为工作职场霸凌、性别歧视、敌意环境性别骚扰及防疫规定。首先是职场霸凌,谢晓星身为原能会最高主管,固然有业务分配与监督的权限,但依法不能滥用,据证据显示,谢晓星多次在公开场合斥责、贬抑部属,情绪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压力及人格权受损。
第二,性别歧视:谢晓星自2016年入阁以来,历来进用秘书多达8位,多数为一定身高的女性担任秘书,谢晓星在面试时询问求职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规划。此外,谢晓星还要求某部门的女性同仁,在请假前必须当面跟他报告,至于男性同仁则传讯息告知即可,基于性别而差别待遇,明显与就服法、性工法规定不符。
第三,言行不检、敌意环境:证据显示,谢晓星盯视、上下打量女性部属,甚至逾越社会生活与公务需要,靠女性部属过近;谢盯视、上下打量女性,以及对女性部属穿着打扮品头论足说「好像少女」、「最美丽的风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属感到恶心或反感。
第四,疫情期间与办公室秘书用餐,违反防疫规定:虽然谢晓星辩称有隔板,秘书也没有反对,但三级警戒期间身为机关最高首长竟带头违反防疫规定(室内不得5人社交、聚会)。尤其秘书惧于他是最高主管且经常暴怒,不敢拒绝中午共餐。
叶大华、王美玉表示,谢身为原能会主任委员,负责我国核能安全管制、辐射防护与核能应用安全等,本应以最高标准自我要求,却成为我国内阁阁员因涉权势性骚去职第一人。监院考量谢晓星与部属(含求职者)间为长官部属(雇主与员工)关系,除公务外,素无私交,基于相关人员证词一致性,及部属受害经过明确,认为谢晓星违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约,情节重大,因此一致通过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