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楼梯间偷袭蜜桃臀 怪叔叔以为会轻判...被害女未成年

新北1名郑姓男子晨运时忍不住私欲,竟趁少女毫无防备时,伸手摸了一下她的翘臀。(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新北报导

郑姓男子2018年前往一综合运动场运动,在楼梯间见前方年轻妹妹翘臀诱人,竟忍不住摸了一下,检察官在受理侦查后依乘机性骚扰罪起诉郑男。新北地院审理时,发现被骚扰少女尚未成年,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须加重处罚,最终法官改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骚扰罪论罪,加重判郑男拘役20日。

郑男2018年11月16日早晨前往新北综合运动场室外操场运动,上楼梯时见前方年轻妹妹翘臀诱人,竟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在妹妹毫无防备下,伸手摸了一下她,接着马上快步离开现场

年轻妹妹被摸后吓得惊慌失措,见郑男快步离开,赶紧回家求救,在爸爸陪同下前往新北土城分局报案警方获报后随即展开行动,在调阅沿路监视器后,顺利循线逮到郑男。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依乘机性骚扰罪将郑男起诉。

法院审理时,郑男坦承犯行原以为罪行轻微能在简易判决后即刻处刑,但因法官发现受害年轻妹妹年仅15岁,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对未成年者施以犯罪行为,应加重其刑,新北地院马上变更起诉法条,改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骚扰罪论罪,加重判郑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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