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認須負氣爆約8成責任 高市府研議上訴:深表遺憾
高雄气爆案市府为受灾户办理「代位求偿」,高雄高分院今天第二波宣判另1案仍认市府须负约8成责任。对此,高市府表示深表遗憾,将研议上诉,并重申不会影响参与求偿救助计划的灾民权益。
高市府为高雄气爆案受灾户办理「代位求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针对其中2案判高市府负8成责任。今天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再针对另1案第二波宣判,仍认高市府须负约8成责任,荣化和华运公司须负近2成责任,可上诉。
对此,高市府回应表示,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再就代位求偿诉讼6大案中的另1案宣判,仍然认定中油无责,荣化、华运应连带赔偿市府新台币1100万余元,惟市府责任仍高达8成,市府对于法院未能公平追究肇事原因并据以分配责任,深表遗憾。
高市府表示,二审法院认定中油无责,却忽视中油也是气爆事故Y型管线的使用者,气爆发生前1日仍在使用该管线输送丙烯,只是气爆当天恰巧轮由华运输送,二审法院却未加审酌,实难昭公信。
高市府并指,中油、荣化及华运公司长期使用该管线输送丙烯赚取庞大利益,长达4626天未进行管线维管及检测;对于法院见解,如同变相认可埋设管线后,毋须对管线采取任何维护管理措施,背离一般生活经验及法感情,难以赞同。
高市府表示,市府将于6大案陆续收到二审判决书后,对完整判决内容进行研议分析上诉第三审,让整体事件的责任归属更明确。另外市府也重申会坚守多退少不补原则,保障参与求偿救助计划的灾民权益,各界不用担心。
2014年高雄气爆案酿32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