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法官判荣化华运赔2.4亿 高市府有4成过失责任

▲▼高雄气爆时,多处路口如同遭炸弹轰炸,救难人员废墟中寻找罹难者。(图/记者宋德威摄,下同)

记者宋德威/高雄报导

四年前造成32死、321伤的高雄81气爆案件高雄市政府协助3140多名灾民代位求偿」,控告中油荣化华运公司赔偿伤亡、财损案,高雄地院共分6案审理,高雄地方法院22日上午就气爆代位求偿(债权让与)诉讼耗时调查审理,作成第一审宣判三案,荣化、华运总计应赔偿2亿4千余万元。

市府对于法院审理这3000多案的复杂度辛劳,表达感谢。荣化、华运连带赔偿责任各30%,负担比例过低,盖因其长年疏于维护管理系管线且气爆当下确有不当加压之行为,是气爆之主要原因。另有关雄气爆案,高雄市政府「代位求偿」案,另有3案,高雄地院将在22日下午宣判。

然而市府推测,民事判决是以刑事判决基础,同样未审酌许多事实可切断箱涵施工及气爆之因果关系,且对于市府主动促成三方协议推动和解工作的努力有所误解,沿用误解刑事判决,导致民事与刑事判决一样各打五十大板结果,市府表达深切遗憾。基于目前三案判决金额与市府求偿救助计划审查金额相较反而较低(约八成五),证明市府推出的求偿救助计划及审查机制已能及时填补灾民损失,后续市府为回应灾民的期待,市府会即刻上诉。

高雄地院发布新闻稿指出,本案法院认定中油无责,但79年中油申请埋设「输油管线」动工,以长途油管汰旧换新名义,包裹掩护石化料输送管,80年4月完工后,竟一天都没用过就交给福聚公司(后被荣化并购),相对安全的油管竟变成危险性较高的石化管线,实属狸猫换太子。且84年台北板桥发生气爆,当年行政院要求中油清查全国有无类似排水箱涵与油气管线交错情事,中油如果当时有彻底清查并做修正,不会发生高雄气爆。

市府对法院一审判决将于收到判决书后,对完整判决内容进行研议,就得据为有利于市府主张及灾民损害认定之证据资料理由依法于上诉审予以主张,俾完整维护灾民权益。至于灾民已取得救助金,本案判决金额并不影响灾民权益。又判决中提及向市府请求权时效消灭扣减乙节,系市府与荣化及华运内部责任分担问题,与灾民权益亦完全无关。最后,市府重申,一定会坚守多退少不补原则,请灾民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