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霸凌成案卻被翻案 台鐵:可依規定再提申訴
台铁产业工会秘书长朱智宇(中)等人,今天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爆台铁霸凌案吃案,要求交长、劳长表态落实职场霸凌调查处理委员会议。记者许正宏/摄影
针对台铁公司员工也传出霸凌事件,台铁公司今回应表示,若员工对服务机关的管理措施处置认为不当,可提起申诉,不服机关函复者,可再向保训会提起再申诉;此案件两造当事人都有提出申诉救济,台铁予以尊重并秉公处理,若对调查委员会之决议有异议,可提出再申诉。
台湾铁路产业工会今召开记者会,指接获杨姓员工反映,自111年起因争取调动未获同意后,便遭到现任人力资源处处长吴俊霖以剥夺受训机会、删除职务申请、无故调动、刁难请假等方式多次施以职场霸凌。杨姓员工向公司提出霸凌申诉后,本已做成霸凌案成立之决议,但吴处长却不服结果,再提申诉,台铁后续竟在本月告知霸凌案不成立之结果。
台铁今表示,如员工提出职场不法侵害申诉,公司均依据劳动部「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指引」订定之「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划」,依法进行超然公正之调查及处理。对于此案,依公务人员保障法第77、78条规定,对服务机关所为之管理措施处置认为不当,于30日内向服务机关提起申诉,如不服服务机关函复者,30日内向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训会)提起再申诉。
台铁说,本案两造当事人均依据此救济管道提出救济。公司针对此案两造当事人之申诉及再申诉决定,以及依据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成立申诉处理委员会,所做成之决议,均予以尊重并依规定秉公处理。如当事人需调阅本年11月18日调查处理委员会之会议纪录资料,公司将可配合提供;另,如当事人对于调查处理委员会之决议有异议,亦可依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公司提起申诉及向保训会提出再申诉。
另外界质疑台铁遭台北市劳动局劳动检查处指出未依规定执行预防计划做成违法决议,经查是人资处未办理检核预防措施,台铁说,已依预防指引办理检核纪录;另预防计划系依劳动部之预防指引所订定,有关改善事项针对申复程序之提示,亦已完成修订。另成立「申诉处理委员会」因系当事人提起申诉,为求妥善周延处理,依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组成,经委员会讨论做成决议,并无所称违法决议之情形。
台铁说,已针对此案请管理单位对于员工关怀持续进行,避免造成员工在工作上觉得不满且具有针对性,造成管理冲突。建议中阶主管建立沟通桥梁,及透过心理咨商师提醒主管。建议调动时应及早告知,给予员工调适及准备。建议主管正视员工之需求,多与员工互动沟通,以免产生后续之问题。因应组织改造,各单位面临人才流失,员工个人职涯规划发展,应受到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