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假造学历 江雅绮:指导教授以我为荣
台北科技大学智慧财产权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绮,传出学历造假。(截自北科大智财所官网/李侑珊台北传真)
华视即将进驻52台,NCC聘请3名外部公评人,其中之一为台北科技大学智慧财产权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绮,却传出她学历造假,并以假头衔对外出席活动,领取高酬出席费与车马费。江雅绮今(2)日回应,她身在英国的指导教授「他以我为荣」,并强调:「当年对一个台湾学生的照顾与指导,会演变成今日被台湾少数媒体人格谋杀的结果。」
江雅绮近年以法律专业活跃产官学界,不仅在多个公部门担任法规会委员,也常对外举办讲座,并发表媒体投书等。
然而有爆料指出,江雅绮对外介绍最高学历是英国杜伦法学博士,却被踢爆是英国杜伦大学社会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对外却总自称「法学博士」,涉嫌造假学历,甚至「行骗天下」至少长达5年,兼职领取每次数千至上万元不等出席费、车马费。
江雅绮则以声明稿回应,她毕业自英国杜伦大学社会科学与健康学院,但自大学、硕士、博士候选人以来一路受法学训练、从事法学研究,最后没有从法学院毕业,是因为在英国博士论文写作的最后1年,跟随指导教授由英国里兹法学院、转学至英国杜伦大学社会科学与健康学院注册。
她提到,指导教授曾告知,「英国博士学位即是博士学位,并非专指特定学术领域」。基于指导教授所言,英国学制精神,所谓「取得博士」乃是着重于博士学位的「研究学术历程」,而并非着重标榜特定的学术领域。
她强调,其论文研究自始至终都与法学有关,最后博士论文口试委员更是英国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因此基于指导教授告知她的英国学制精神,「我认知自己是学研究的PhD」。
江雅绮指出,按照她的学经历程与研究主题、所受训练及写作方向,始终如一均为法学领域。一个缺少社会学背景与训练的人,倘如只因为博士修习期间的最后阶段、在社会科学学院注册,就大肆宣称自己为社会学博士,恐怕才有学术诚信问题。
她并强调:「而近期个人之所以将『法学博士』改为『社会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实乃为配合台湾学制着重形式的要求。」
江雅绮在声明稿附上指导教授信件与声明,并指出一直很感谢她的指导教授,当年从里兹带她转到杜伦大学,一路都非常照顾她。在教授信件与声明中,除再次帮忙解释当年的状况,「也不吝称赞我是优异(excellent)的学生,学习既专注又勤奋(diligent and attentive),肯定我的研究花费许多心力亦具原创性(demanding and original),身为我的指导教授,他以我为荣(honored to have been her supervisor)。」
江雅绮在声明稿写道:「我怀念当年留学英国的时光,远在英国的指导教授,一定无从想像,当年对一个台湾学生的照顾与指导,会演变成今日被台湾少数媒体人格谋杀的结果」。也强调,为捍卫自身名誉,并不负指导教授的照顾恩义,对不实报导或传播者,将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