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哭哭了 陆新政:ATM转帐「24小时内可撤回」

大陆ATM转帐12月起将可在24小时内撤销。(图/记者李毓康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近年来诈骗案件频传民众的钱一旦转出去,基本上很难再要回来。不过对岸年底前实施的4项重大措施当中,有些将会让诈骗业者「更难为」了,因为这些措施包含「ATM转帐24小时内可撤销」、「电话号码实名率100%」。

中新网》报导,大陆央行日前发布通知,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帐户转帐外,个人透过自动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帐,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帐,且要求在受理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帐,而受理行应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帐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相关人员表示,这项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也的确会对一些个人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银行柜面工作量。而另一项「威胁」诈骗集团的措施,便是大陆最高法、工信部等六部门,于9月份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告》,要求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

工信部11月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这些措施要求在年底前十名率达到100%,因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用户,将一律停机

其他措施还包括将火车票预售期,自12月30后,由原本的60天缩短为30天;以及通知自12月1日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并要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帐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