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沿海不法棄土產業鏈起訴181人判刑 2被告無罪
彰化沿海乡镇农地鱼塭被倒废土,检方起诉土方清运业者等181人,彰化地方法院经1年多审理,王姓土石方业者及其负责公司无罪,其余被告坦承犯行遭处罚金或判4月至3年不等刑期。(记者简慧珍/摄影)
彰化沿海乡镇农地鱼塭被倒废土,检方起诉土方清运业者等181人,彰院经1年多审理,王姓土石方业者及其负责公司无罪,其余被告坦承犯行遭处罚金或判4月至3年不等刑期。
彰化地方检察署2年前破获一条龙不法弃土产业链,由开挖、清运业者、土石方资源处理场、非法清运车队、土地仲介、回填业者、地主等上下游,以不实清运计划书、土方联单等文书掩护弃土实际流向。
彰检指出,这些弃土从未进入土资场,而是由清运车队从工地直送,倾倒芳苑乡、大城乡、二林镇、福兴乡等农地及鱼塭,4家土资场不实申报140万立方公尺,面积约为6.5座大安森林公园,全案以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共起诉181人(含法人),追偿不法犯罪所得逾新台币2亿元。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王姓土石方业者及其负责公司因证据不足,谕知无罪;其余被告均坦承犯行,考虑此案犯行有相当制度、规模,危害甚钜,且是有计划进行,依犯后态度、参与情节等,分处50万至300万元罚金或判4月至3年不等刑期。
其中,考量凃姓清运业者及蔡姓女子坦承犯行、缴交犯罪所得、犯行所生危害程度及回复土地原状等情形,分别获缓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