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代管中广不动产6亿租金 中投:NCC多次否决分割

赵少康。(黄福其摄)

台北地院今续理三中中广中影、中视)买卖案,有媒体报导「赵少康代管中广不动产6亿租金国民党吃不到」,中投公司下午发声明表示,中广不动产租金因中广资分割至今多次遭NCC否决,因此还在中广名下,尚未交付中投,还在行政救济中,等分割完成,中投所属光华公司就可取得相关累计权益,希望外界不要误解。

中投公司表示,中投公司系为配合广电法要求政党应退出媒体之规定,而于94年12月出售华夏投资公司全部股权时,随同转让华夏投资公司所持有之「三中」(中视、中广、中影 )全数股权,以落实国民党退出经营媒体之承诺并符合法律规定。

中投说,有关中广股权交易,依合约分为广播事业与非广播资产部分;其中非广播资产部分,主要系不动产资产及相关负债,中广股权交易契约约定,由中广公司以分割方式进行股权分割后另成立「中广资产管理公司」;待分割完成后交付中投公司所属之光华公司冲抵应付价金债务

中投表示,由于中广公司非广播资产分割案历经多次申请,均遭主管机关NCC否准,迄今仍在行政救济处理中而无法分割,以致非广播资产至今仍为中广公司名下之资产,含广播事业期间使用不动产之应付租金,自然都还在中广公司名下,尚无法交付中投公司。

中投强调,中广股权转让契约执行迄今,在分属契约两方广播事业与非广播资产间的权益,中广公司内部帐务都分开处理,并委请会计师查核,等前述分割案完成后,中投公司所属的光华公司,即可据以取得非广播资产的累计权益,对于双方权益及保障都相当清楚,希望外界不要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