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大法官 证明国会必须改革

(图/本报系资料照)

近期宪法法庭针对国会改革相关法案进行言词辩论,提供了全台湾民众很难得的机会来观察台湾司法体系中,理应有着最高法学素养,也最应坚持司法独立原则的大法官们,是用怎样的思维来面对政治争议。很可惜的是,民众看到的是代表执政方为了权力在诡辩护航,更可悲的,是看到大法官们面对政治不得不低头的现实。

在宪法法庭对于宪政高度的辩论,居然可以听到执政方的诉讼代理人以奥运相关风波,作为辩论内容来讽刺国民党立委,然后在网路上被封为战神,不只是律师把宪法法庭的水准拉低成一般法院攻防有问题,网民的反应也再次说明了台湾存在许多只有政治意识形态,容易被政治风向煽动的民众。

另外,执政党委员知道西方国家所谓的有限调查权是如何限制吗?以美国为例,最高法院根据「威金森诉美国案」的决定,认定国会的调查权需要满足三个要求,第一,委员会对于广泛主题领域的调查必须得到全院多数的授权,其次,调查需要以追求立法为目的,但不需要涉及实际立法,国会也不需要先有明确的最终意图,最后,具体的调查询问,要与被授权的主题相关。

以美国国会的情况来说,只要占有多数的政党绝对可以满足以上三项要求,换句话说,即使在西方国家也一样是由国会多数党说了算。

至于大法官们的表现则是无奈的证明,在台湾,大法官任用的标准真的需要重新检讨,而司法独立在台湾恐怕还是梦想。当大法官会试图要求双方各退一步,甚至有大法官反复要求在野阵营代表回答自己的问题,对在野阵营的态度难以让人相信其公正性,这样的宪法法庭,我们真的该问,难道司法体系菁英的最高水准就只有这样?

今年7月1日,美国前总统川普的白宫办公室主任班农因为藐视国会罪,正式入监服刑4个月。他在国会调查国会山庄骚动事件的过程中,因为不愿配合调查,被国会送司法体系起诉,两年多的上诉过程中,共和党国会议员同样利用舆论进行政治攻防,试图影响目前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接受上诉,但最高法院最终仍然坚持司法独立性,力挺下级法院的决定将上诉驳回。

宪法法庭上,理应不担心民意,却因为政治任命而很难不被权力影响,而这也更说明了,为何由人民选出的国会,需要负担更大的责任。在野时期的民进党没有错,现在的在野党也没有错,有了权力还不愿反省才是问题!(作者为美国德州Sam Houston州立大学政治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