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颁新规 整顿投行业务
上半年前十大IPO撤单保荐机构
大陆监管层近期紧盯上市申请等投行业务,2021年以来以致逾百件IPO申请案撤回。大陆证监会日前再宣布新规,强化对注册制下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的监督,要求券商认真尽责,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新规中要求,要改进投行业务内部激励机制,严禁将业务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专案收入直接挂钩。
2021年以来,大陆逐步加强落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年初至今中国证券业协会已进行四轮IPO现场检查工作,市场认为未来现场检查将越来越常态化。对此,投行圈人士指出,企业和中介机构担心现场检查后被追责,是近期急撤IPO申请的主因。
财联社报导,初步统计,2021年上半年A股市场主动撤回IPO申请的拟上市企业有104家,超过2020年全年总数(逾70家)。IPO撤单企业主要来自创业板、科创板,二者占比超过九成。在撤单的拟上市公司名单中,不乏柔宇科技、吉利汽车、京东数科等知名企业。
撤单企业涉及40家保荐机构,以撤单数量来看,前三大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13家)、民生证券(八家)、华泰联合证券(七家)。以撤回率来看,前三大券商为万和证券(20%)、东海证券(17.65%)、华金证券(16.67%)。
为进一步整顿投行业务,大陆证监会9日公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显示,从健全工作机制等五方面全面强化追责,新规自9日起实行。
意见指出: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二、完善制度规则,提升监管和执业的规范化水准。三、全面强化追责,净化市场生态,建立投行业务违规问题明细,对投行专案撤回率高、公司债券违约率高等,市场反映问题多的证券公司,展开专项检查。
四、落实包括券商主要负责人、高层的管理责任在内的「三道防线」,强化机构内部控制。五、完善约束激励机制,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尽责,制定券商投行业务执业品质评价规则。
光明网发表评论指出,若是在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还固守注册制前,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性」(通过审核),而不把精力花在研究企业的「可投性」,就是在「穿新鞋走老路」。新规就是针对投行业务的监管更加强调规范性、精细化,而非简单一刀切式的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