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拍板新住民專法

台湾新住民及其子女近百万人、移工近七十七万人,行政院预计今天通过「新住民权益保障法」,明定政府应设专责单位或置专人,办理新住民相关事宜,并召开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设置新住民发展基金,推动新住民与其子女及家庭照顾辅导服务、人力资源培训及发展、无障碍语言环境等。

行政院长卓荣泰上任后满月,卓揆昨也在脸书上分享「卅一天冲刺、施政重点」,包括全力推动打诈新四法、强化照顾消防员的照顾、提升行人及道路安全等。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周初审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但法案名称、保障对象、专责机构等关键条文未达共识,会上决议,要求行政院于廿一日将相关草案送立院审议,再至朝野协商并案讨论。

行政院已于二○一五年成立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每六个月开一次会;内政部并设置新住民发展基金,若民间团体或各级政府机关公务预算不足支应,可向基金管理会申请补助。根据行政院会议程,内政部明将拟具「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据悉,草案适用对象包括婚姻移民、技术移民、投资移民,保障对象并及于新住民子女;明定政府应设专责单位或置专人,推动办理新住民相关事宜,并将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入法,每五年进行调查,了解新住民实际现况。

针对经费来源,草案中明定要设置新住民发展基金,成为该基金的法源依据,基金用途为推动新住民与其子女及家庭照顾辅导服务、人力资源培训及发展、无障碍语言环境、建构多元文化社会,整合政府及民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