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爭議 政院拍板再生醫療雙法

行政院会昨通过「再生医疗双法」,规范医疗机构执行再生医疗前,应先完成人体试验,但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疾病的紧急需求例外,开启癌症治疗新篇章。记者曾吉松/摄影

行政院会昨通过争议多时的「再生医疗双法」,将原本最大争议的「初步疗效」删除,要求所有再生技术都得进行人体试验,但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疾病的紧急需求(恩慈治疗)、特管办法已开放项目例外,另也要求相关研究禁用于繁衍研究用胚胎;违法执行再生医疗者罚则提高十倍,最重可罚两千万元。

卫福部去年推出「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制剂条例」两项草案,因争议过大,最终暂缓三读。行政院会昨再通过两项法案,删除允许医疗机构达一定案量可成立公司、去除「证实初步疗效」即可执行规定等争议条文,并加重非医疗机构执行再生医疗的罚则、要求主管机关定期公开品质资讯。

卫福部次长王必胜说,再生医疗双法是国内发展再生医疗的重要里程碑,让后续作业能在合法前提下进行。

王必胜说,再生医疗范围广泛,不仅限急重难症,如血液方面的癌症治疗,或是关节软组织的修复,也放宽危及生命的特例情形,无需完成人体试验。

对于「再生医疗双法」草案将送立院审议,专家期待透过立法让医院及民众更有保障,遏止乱象。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副院长李光申指出,草案取消医疗机构可设生技公司,此举避免医疗院所球员兼裁判,期许双法带动再生医学形成护国群山,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台湾药学会理事长康照洲指出,新版再生双法有两点希望写得更清楚,虽然「再生医疗法」原版争议条文已改善,但新版本仍未清楚说明再生技术如何核准、谁来审查等;新版「再生医疗制剂条例」草案规范,再生医疗有附款许可者,应经由再生医疗审议会通过,有叠床架屋疑虑。

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提醒,新草案仍有不足之处,例如第十九条允许母亲为胎儿决定提供细胞,这可能导致电影「姊姊的守护者」剧情在台上演,家长可能为了治疗老大,不断让老二成为捐赠人,这仍须凝聚社会的共识,了解主流民意为何,加强把关。草案加强违法广告查缉,却缺乏对乱象的规范,希望也能入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