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修正专利、商标法 4大重点一次看
行政院会9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部「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黄婉婷摄)
行政院会9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部「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洪淑敏点出修法4大重点,依序是强化审议效能及程序保障;重建救济制度与国际接轨,从四级四审到三级三审;智财案件审理法引进争议诉讼跟复审诉讼;最后是健全法制,期望能力拚此会期通过。
经济部新闻稿指出,为回应产业建言、与国际接轨,本次修正专利法及商标法,将重新建构一套迅速、专业之专利商标救济制度,并建立商标代理人管理机制。未来可节省专利商标案件救济时间及成本,助早日解决纷争,并借由落实商标代理业务管理,以保障商标申请人权益,有利产业发展,营造更切合产业需求的智财权保护环境。
洪淑敏简报时指出,修法目的是为重建专业跟效能的商标及专利救济制度,同时为了符合企业早日取得注册商标需求,将建立加速审查跟商标代理人管理制度。
而设计救济制度主因是有三大问题,洪淑敏指出,首先是不能国际接轨,当前美日韩皆为三级三审,台湾是四级四审,且国外原被告就是争议两造当事人,但台湾是以智慧局为被告,造成真正有利害关系当事人,无法在诉讼上有完整攻击跟防御;而最后智慧局是裁判角色,在诉讼期间却是被告,角色矛盾,有裁判兼球员疑虑。
她表示,这次修订主轴有四大重点,包含强化审议效能跟程序保障;重建救济制度与国际接轨,从四级四审到三级三审;诉讼端审理法配合修正引进争议诉讼跟复审诉讼,及健全法制。
在健全法制方面,洪淑敏解释,当两造争执专利权归属,但行政机关调查强度不如法院,便修法将全部案件回归法院民事诉讼处理,并松绑专利申请分割时点限制,让申请人能弹性做专利布局;此外是放宽设计专利优惠期限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商标救济制度废除异议程序,修正商标注册违反绝对不得注册事由,放宽至任何人均得申请评定。
最后,在商标法修正上有两大重点,洪淑敏表示,首先是商标加速审查制度,因为每年有超过10万件商标申请,过去2年更突破12万件,导致核准期间递延,因此引进该机制,其次是商标代理人管理机制协助纳管,解决商标代理人无法可管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