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翻修 政院將拍板
行政院会今(9)日将通过《电业法》修正草案,共四大重点,包括放宽再生能源售电业之间可交易、台电公司维持现行经营型态不分割、纳管并网型储能及需量反应、确保电力交易平台中立性。
为推动2050净零转型,近年持续扩大再生能源建置,并同步活络绿电交易市场发展。不过因应电力市场结构转型,非传统电力供应方式不断推陈出新,电力交易模式亦随之改变。为确保电网稳定及符合电力市场实务发展及规范需求,各国亦开始启动新一波电业法检讨及修正。经济部也在2024年7月预告修正草案。
根据草案内容,此次修法将有四大重点,首先,因应净零转型,企业绿电需求持续增加,需更有弹性的交易制度,现行再生能源售电业只能将绿电卖给用户,无法转售其他业者,未来修正后开放再生能源售电业同业互售,不仅可以增加业者经营弹性,也能降低余电量。
其次,因应能源价格震荡及净零转型,国际电业经营趋势已转为强化整合,再加上极端气候威胁电力基础设施运作,需整合发、输、配、售资源,快速反应、调度,并提高资源投入及效益,以强化电网韧性,台电公司将维持现行经营型态不分割,维持现状不分家。
第三,因应再生能源发展,储能、需量反应措施等新兴电力资源已成发展重点,但现行法规对此新型态电力资源缺乏明确定义与规范,因此新增特定电力供应业类别,纳管并网型储能及需量反应措施参与电力交易平台需取得电业执照,并负起营业、紧急事故通报义务。
第四,考量再生能源及非传统电力资源参与市场持续增加,且台电公司不分割情况下,应要确保交易平台中立运作,修法后将加强电力交易平台监管机制,确保电力市场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