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送审!取消7天国定假日采一例一休
争议不断的一例一休,行政院会30日拍板通过劳动部拟具的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审议,内容包括取消7天国定假日、周休二日采「一例一休」等;此外,也增订了休息日出勤的工资计算标准。
为落实周休二日,并考量例假出勤仅限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的严格规范,行政院通过的草案中明定,经审议、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后,定明劳工「每7日应有2日休息」,其中1日为例假,另1日为休息日。
此外,草案也增订了休息日出勤的工资计算标准。休息日出勤2小时内者,以平日每小时工资为基准,额外给予1又1/3以上,第3小时起另给予1又2/3以上;工作4小时内,以4小时计;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8小时计算,超过8小时至12小时以内者,以12小时计。
而国定假日部分,草案并增订,在未损及劳工休假权益的前提下,将回归内政部主管机关规范办理,让休假日达成全国一致标准。也就是说,若修法通过,国定假日将从比照公家机关,取消「1月2日开国纪念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纪念日」、「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10月25日台湾光复节」、「10月31日先总统蒋公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等,7天国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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