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评人身上飘大麻味遭警逮 声请提审法官驳回
叶姓知名的影评人2021年3月23日遭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员警发现他身上散发大麻味,手中并握有电子烟1支,且其烟油亦呈现大麻之颜色,警方将他逮捕(本报资料照片)
叶姓知名的影评人2021年3月23日遭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员警发现他身上散发大麻味,手中并握有电子烟1支,且其烟油亦呈现大麻之颜色,警方将他逮捕,但他不服声请提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员警逮补合法,讯问后将他解返警局。
叶男遭警方认定持有第二级毒品大麻之现行犯并予以逮捕,但辩称电子烟内系纯CBD(大麻二酚),但法官认为,大麻二酚虽系以一般药品而非毒品列管,然须有处方笺且申请专案进口,况且如大麻二酚成分之药品内含四氢大麻酚(THC)成分或以大麻成熟茎及种子所制成之制品,THC含量超过10ug/g(10ppm)者,则属于第二级管制药品。
法官指出,员警综合气味、外观(系争「溶液」系存放于电子烟内,与一般药品之状态、存放处显有不同),以及叶男陈系纯CBD云云为由,据此认定他持有第二级毒品大麻之现行犯,应认已尽释明之责,故本案逮捕行为,应属合法,裁定驳回提审声请,将他解返大安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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