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男丧失低收资格 声称活不下去!3个孩子悲诉求免养

中风男子丧失低收入户资格,声称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但3个孩子悲诉求免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与妻子遇育有3个孩子,他在40多岁时中风,因此无法外出工作,因领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而有低收入户资格,每月可领得1万4千多元补助,几乎交由妻子用于缴纳租金及生活所需,后来因为双方有纠纷,妻子就带孩子们离开,他现在因为无法维持生活,因而诉请3个孩子负起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指称,他在中风以前,均有工作赚钱养家,不料,距今大约5年前,他与妻子发生纠纷,妻子就带着3个孩子搬离,让他自己独自居住,可是妻子仍然每月自他的帐户内,领走5千元的政府补助。

直到去(2023)年中他的母亲过世后,因为3个孩子都已成年,他原本的低收入户资格,被政府改为中低收入户,他除了身障补助每月5千元之外,没有其他收入而无以维生,积欠房租及水电费用,为此,请求3个孩子共同给付2万元扶养费用。

阿国的3个孩子指控,父亲当年沉迷赌博性电玩负债累累,虽有工作但未负担家计,他们生活所需及家庭开支,均由母亲去打工并兼职负担,就读国中、小学时,他们就打工赚钱协助家计,赚的钱放在家中,甚至会被父亲借走或不告而取。甚至母亲偶尔请父亲协助带他们去看眼科、图书馆等,都要给钱才会愿意协助。

而且父亲有暴力倾向,脾气不佳,经常无故殴打他们母子4人,言语暴力更是屡见不鲜,还诬指母亲所赚的钱是「讨客兄」所得,还要求他们去向母亲娘家家亲戚借钱,不成功就打人。

法官审酌,阿国在3个孩子成年之前,依法本负扶养义务,但自他们年幼时,就未尽扶养义务,有违身为人父应尽之责任,显已构成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期依法宣判,阿国请求3个孩子给付扶养费,为无理由,应予以驳回。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拒绝家庭暴力,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