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兴南夜市摊商无法纳疫苗名单 原因出在「这点」不符中央规范
新北市传统市场、夜市摊商从7月5日起全面接种疫苗,但中和区兴南观光夜市疑似因管理单位名称非「自治会」,被排除在造册名单外。对此,经发局长何怡明回应,中和兴南夜市沿用过去名称,目前以「沿街商店」的形式存在,不符合中央规范110年5月31日以前,依法设立登记实际营业的市场或摊商,因此没办法按照第七类名单进行疫苗造册、提报。
▲新北中和兴南夜市。(资料照/新北市市场处提供)
市议员张志豪接获陈情,中和兴南夜市因管理单位名称为「中和区观光夜市发展协会」,而非所谓自治会,被摒除在造册名单外,摊商深感无奈,担心成为防疫破口,他呼吁市府应该「从宽认定」,用最大弹性将最多的摊商列入施打名单。
对此,经发局长何怡明回应,中和兴南夜市沿用过去名称,目前存在的型态是以「沿街商店」的形式,不符合中央规范110年5月31日以前,依法设立登记实际营业的市场或摊商,因此没办法按照第七类名单进行疫苗造册、提报。
经发局补充,有关市场摊商疫苗造册方式,是依经济部函请本府提报110年5月31日前经依法设立或列管有案之公民有零售市集、摊贩集中场(含夜市)实际营业之摊商,其已登记姓名者,并报送经济部之列管数量为基准,相关名册并须提送经济部审核,若非依上述规定提报者,将退回修正。经查,中和兴南夜市非属经济部规定依法设立或列管有案之公民有零售市集或摊贩集中场,故不在本次提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