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公检法三权合作 冤假错案难免

由于证据不足,当初河南商丘检察院曾在两次退卷后,拒绝再次接卷,而警方坚持认为赵作海杀人凶手,不能放人。在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时,检察院最后放弃已见,进行了公诉。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说:「我们检察院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再从法院环节来看,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诉人的意见,而公诉人的意见其实就是公安部门的意见。赵作海和辩护律师当庭否认杀人,法院不予采信,赵作海案失去了最后一次纠错的机会

政法委盲目督导

赵作海「杀害」的无头尸的身分始终没有确定,这是案件最大的疑点,除此之外,案件还有很多疑点,但就是这么一起疑点重重的案件却最终通过了侦查关、检察监督关和审判关,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法正确而了结。

作为体现司法「三权分立」的三个部门,公检法本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都有发现疑点的机会,也都有质疑和拒绝的权力,在疑点很明显的情况下,如果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够依法「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许,赵作海案的走向早已彻底改变,令人遗憾的是,司法的「三权分立」最终实现了「三权合作」,在这种合作妥协中,错案的所有疑点被掩盖。

是何种力量促进了「三权」不该有的和谐与合作?

第一种力量是当地政法委盲目的督导。2002年8、9月分,商丘公安机关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活动中,将赵作海案提交商丘市政法委研究。政法委经过会议集体研究,结论是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正是在这次会后的2002年10月22日,之前始终拒绝接卷的商丘检方改变主意,受理了案件,而法院随后也迅速做出了判决。在各地现实的司法权力架构中,政法委属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综合领导机关,政法委发了话,似乎各部门只剩下了统一执行的份儿,而法律也就失去了独立的判断和个性

公检法的不好意思

第二种力量是公安部门「骑案难下」的尴尬。公安部门从1999年就羁押了赵作海,并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努力」让赵作海认了9次罪,如果把赵作海办成杀人罪,公安机关有功在身,志得意满,而如果「放」了赵作海,那么,公安部门就前功尽弃,白忙活,只剩下自己搧自己脸式的尴尬和耻辱,在这种情势下,公安部门岂肯善罢甘休,尽管检察院几次退卷并表示不再接卷,公安部门也必然会强力协调有关部门促成案件朝着本部门意愿的方向发展

第三种力量是检察院、法院的「不好意思」。前两天,某地的一个商人本该被抓,而某法院执行局局长说,都认识,不好意思抓人。其实,商丘的检察院和法院向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妥协的潜台词也是:都属一个政法系统,「不好意思」拒绝。

赵作海案只是一面镜子,每一起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可能隐藏着公检法的默契,而且,在某种压力下,愈是大案要案,这种默契就越明显。当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的「三权分立」变成了「三权合作」,意味着司法相互监督的瓦解,也为一些冤假错案的畅通无阻荡平了障碍,我们必须要反思这种现象,并加以足够警惕和防范。

李英锋河北省滦南县

由于证据不足,当初河南商丘市检察院曾在两次退卷后,拒绝再次接卷,而警方坚持认为赵作海是杀人凶手,不能放人。在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时,检察院最后放弃已见,进行了公诉。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说:「我们检察院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再从法院环节来看,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诉人的意见,而公诉人的意见其实就是公安部门的意见。赵作海和辩护律师曾当庭否认杀人,法院不予采信,赵作海案失去了最后一次纠错的机会。

政法委的盲目督导

赵作海「杀害」的无头尸的身分始终没有确定,这是案件最大的疑点,除此之外,案件还有很多疑点,但就是这么一起疑点重重的案件却最终通过了侦查关、检察监督关和审判关,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法正确而了结。

作为体现司法「三权分立」的三个部门,公检法本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都有发现疑点的机会,也都有质疑和拒绝的权力,在疑点很明显的情况下,如果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够依法「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许,赵作海案的走向早已彻底改变,令人遗憾的是,司法的「三权分立」最终实现了「三权合作」,在这种合作妥协中,错案的所有疑点被掩盖。

是何种力量促进了「三权」不该有的和谐与合作?

第一种力量是当地政法委盲目的督导。2002年8、9月分,商丘公安机关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活动中,将赵作海案提交商丘市政法委研究。政法委经过会议集体研究,结论是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正是在这次会后的2002年10月22日,之前始终拒绝接卷的商丘检方改变主意,受理了案件,而法院随后也迅速做出了判决。在各地现实的司法权力架构中,政法委属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综合领导机关,政法委发了话,似乎各部门只剩下了统一执行的份儿,而法律也就失去了独立的判断和个性。

公检法的不好意思

第二种力量是公安部门「骑案难下」的尴尬。公安部门从1999年就羁押了赵作海,并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努力」让赵作海认了9次罪,如果把赵作海办成杀人罪,公安机关有功在身,志得意满,而如果「放」了赵作海,那么,公安部门就前功尽弃,白忙活,只剩下自己搧自己脸式的尴尬和耻辱,在这种情势下,公安部门岂肯善罢甘休,尽管检察院几次退卷并表示不再接卷,公安部门也必然会强力协调有关部门促成案件朝着本部门意愿的方向发展。

第三种力量是检察院、法院的「不好意思」。前两天,某地的一个商人本该被抓,而某法院执行局局长说,都认识,不好意思抓人。其实,商丘的检察院和法院向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妥协的潜台词也是:都属一个政法系统,「不好意思」拒绝。

赵作海案只是一面镜子,每一起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可能隐藏着公检法的默契,而且,在某种压力下,愈是大案要案,这种默契就越明显。当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的「三权分立」变成了「三权合作」,意味着司法相互监督的瓦解,也为一些冤假错案的畅通无阻荡平了障碍,我们必须要反思这种现象,并加以足够警惕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