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冤狱 法界:陈建仁应速修证交法保障人权

法界人士呼吁陈建仁应尽速修证交法保障人权。(戴志扬翻摄)

新任行政院院长陈建仁上任后,在立法院第十届第七会期展开的首日,就赴立院拜会朝野各党团,分别就普发现金6000元、少子化,居住正义等问题与朝野交换意见,但法界人士也关注,陈建仁过去在担任副总统时,也曾是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召集人,他在2017年1月16日出席「两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开幕式时表示,将让台湾成为亚洲最具指标人权国家,但身为主管证券机关的金管会,却未核定「台湾存托凭证」(TDR)为我国《证交法》有价证券,且立法及行政机关竟也漠视此事,未积极修法造成TDR争议不断、冤狱丛生。

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主要任务包括人权政策提倡与咨询、国际人权制度与立法研究、国际人权交流事务研议、并提供总统人权议题相关咨询事项,该委员会对台湾在推动保障各项人权有相当正面意义,但法界人士关注的是,陈建仁过去曾表示,「将让台湾成为亚洲最具指标人权国家」言犹在耳,但因为金管会与立法院怠惰松弛,使得TDR未明文入法,在台湾却成了外国有价证券,法院竟还据此以《证交法》判决许多投资人,戕害人权至深。

法界人士表示,美国与日本发行的存托凭证都属于该国的本国有价证券,实在没有理由认定TDR在台湾属于外国有价证券,台湾未将TDR明文入法,以致有违法律明确性、授权明确性及罪刑法定原则等违宪疑虑。

法界人士也呼吁,陈建仁不要忘了当初信誓旦旦说过的话,TDR如果未明文入法,今后势必持续对司法裁判产生长远影响与冲击,严重侵害人权及证券市场安定,金管会与立法院应该尽快修法,使TDR法律地位得以明确,避免冤案再起,同时给予还因此案官司缠身的受害个案即时帮助,以落实人权保障。